狼少年另类猎奇
添加时间: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丽丽是湖北人,在温州瓯海的一家洗车公司上班,一次在浏览网页时,她看到一个“小投资高收益”的链接,就点开了,打开网页后丽丽就被里面的投资故事吸引了,她马上下载了一个投资APP,跟着所谓的“资深投资家”们做起了炒卖黄金的生意。起初她小赚了一点,这让她对“投资老师”们的话深信不疑。接着她就不停地往APP里充值,积蓄没多久就用完了。为了挽回损失,她还用信用卡进行补仓,结果从2018年3月份到4月份,她亏了将近27万元。
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和被诉复议决定。责任编辑:张恒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师胜杰9月28日去世,对中国相声界来说是格外让人悲痛的消息。师胜杰不但相声说得好,为人也好,如今相声界面临新旧格局的更替,而师胜杰恰恰是各派都认可的粘合剂,毫无疑问,相声界会因为他的离世而受到很大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部门应在保持不良贷款认定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阶段性地适度提高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容忍度,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考核要求。”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说。董希淼建议,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应在考核中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好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等措施,努力创造“愿贷”“敢贷”的良好氛围,提高首贷率和续贷率,为各地复工复产、春耕备耕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双方当事人的这个争议,主要涉及推定的适用条件问题,具体又分为推定的基础事实是否清楚以及基础事实是否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问题。对于推定适用空间以及本案中推定的基础事实是否清楚问题。正如一审判决所述,隐蔽性是内幕交易的突出特点,如果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掌握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才能认定违法事实,可能导致行政执法机关难以对内幕交易行为实施有效的行政监管。因此,在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如果基于现有证据已经足以推定交易行为是基于获知内幕信息而实施的,即可以认定当事人存在内幕交易行为,除非当事人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这项认识,也反映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该纪要第一部分“关于证券行政处罚案件的举证问题”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证券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考虑到该类案件违法行为的特殊性,由监管机构承担主要违法事实证明责任,通过推定的方式适当向原告转移部分特定事实的证明责任。在证据法上,推定是根据严密的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从已知事实推断未知事实存在的证明规则。根据该规则,行政机关一旦查明某一事实,即可直接认定另一事实,主张推定的行政机关对据以推定的基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反驳推定的相对人对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的不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中国证监会认为苏嘉鸿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殷卫国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有过多次联络,且苏嘉鸿交易威华股份的时点与资产注入事项的进展情况高度吻合,且没有为此交易行为提供充分有说服力的解释,应当推定构成内幕交易。这里,苏嘉鸿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殷卫国多次联络接触且苏嘉鸿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进展情况高度吻合属于基础事实,苏嘉鸿的证券交易活动构成内幕交易属于推定事实。中国证监会需要对基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苏嘉鸿则对推翻基础事实和推定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础事实成立,才需要苏嘉鸿承担后续举证责任。在基础事实中,殷卫国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事实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根据前述第二个焦点问题的分析,中国证监会对该事实的认定构成事实不清,因而导致推定的基础事实不清。在此情况下,中国证监会对苏嘉鸿证券交易活动构成内幕交易的推定亦不成立。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交易中标的股权增值率较高,但交易对手方并未作出业绩承诺。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收益法评估下华为海洋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9.7亿元,较华为海洋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母公司报表)评估增值16.45亿元,增值率为506.7%。
因为两人都是拳击手出身,所以比赛开始后,孙文然和智久大斗拳术,互相对擂。孙文然的力量大,智久的拳较准。赛前智久表示,他看过孙文然的录像,知道孙文然比自己的力量大,不过他认为孙的技术很差,拳的准确性糟,而自己的节奏更好。第一回合双方在对攻中互相都有命中,但是孙文然被智久一个后手追击击倒,强读了8秒。这时候,给人的感觉还是双方差不多,只是智久这第一回合的运气更好一些。